
上博四的卷首收有《采風曲目》六簡,殘損殊甚,故論者極少。目前所見的除本書馬承源先生釋文外,另有“簡帛研究”網上清華大學思想文化研究所李銳先生《讀上博四札記(一)》中論“子奴思我”的片斷,以及台灣師範大學國研所碩士班陳思婷同学的《〈上博(四)•采風曲目〉第六簡:“狗(茍)
因此篇甚殘,故而妄作推測是危險的,這也是此篇論者稀少的重要原因。但是,觀察本篇的體制、辭例以及與其他傳世與出土文獻比照,我們仍可作出相對可通的部分推論。
此篇馬承源先生釋文如下:
又𩐟》,《子奴思我》。宮穆:《碩人》,《又文又𩐟》。宮
《
囗》訐峉(徵):《牧人》,《䓪人》,《蠶亡》,《
囗》,《亓
居》,《思之》,《𢆶(茲)信然》,《
《狗(苟)
一 “𩐟”與“𩑀”
按本篇既與音樂相關,則與音樂相關之字的考察不可忽視。在殘缺不全的簡文中,“𩐟”字和“𩑀”字值得注意。
短短六簡中,“𩐟”字出現三次,即簡1之“《…又𩐟》”、“《又文又𩐟》”,簡2之“《
“𩐟”字,馬承源先生引《集韻》說,但認為《集韻》所說“𥭖”字之或體“𩐟”與此處文意不合。[i]其說甚審。以文意來看,此處之“𩐟”或為“姣”字之或體?此處三個“𩐟”字,均出現於篇名之中,其詞性應為名詞或形容詞。《詩·陳風·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糾兮。勞心悄兮。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懮受兮。勞心慅兮。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紹兮。勞心慘兮。”佼人,《經典釋文》曰:“佼字又作姣,古卯反,好也。《方言》云:‘自關而東,河濟之間,凡好謂之姣。’”可見“佼”就是“姣”,美貌之意。此外,姣字還有形體健美之意,《說文·女部》:“姣,好也。”段玉裁注曰:“姣謂容體壯大之好也。”故姣字,男女皆可通用,如《孟子·告子上》:“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如果說姣字是以“女”為形旁而取意,那麼,𩐟字也很有可能以“音”作為形旁而取意,容貌與音聲之美,都是古人所稱揚的對象,𩐟字同樣也可指稱“好”的意思。揆之以三處例子,意義可以吻合無間。如在“《…又𩐟》”、“《又文又𩐟》”中,它被用來赞美詩歌主人公某一方面的美質。這兩處的“又”,應該作“有”講,如《又文又𩐟》,則指主人公既有高雅的態度,又有壯美的儀表,這是男性貴族君子大夫的寫照。《詩·魯頌·駉》:“有驈有皇,有骊有黄。”正是類似的句式。而在《
“𩑀”字,字書無釋。它與“𩐟”字不同之處在於在本篇的兩個用例中,它既充當了樂律的限定詞,又充當了曲題。就前者來說,應該是具有一定規律性的專有名詞的用法,因為本篇中所出現的大多數限定樂律的詞此前未見過有相似用例,難以深入探討。而就簡5之“《
一般來說,四字篇題,其意群可以兩兩劃開,也就是說,“
然而從另一視角來看,“
二 “苟吾君毋死”與“子奴思我”
第六簡之“狗
《子奴思我》,李銳先生解為“子如思我”,與《褰裳》中的“子惠思我”同義,並據此推測其可能就是《褰裳》。由詩句的相合推到全篇的相合,這是上博一《詩論》研究以來常見的推理範式。而如此推斷的話,簡4中的《子之賤奴》是否也要定為《子之賤如》,如作形容詞尾,作“……的樣子”來解?“奴”作為女子自稱,始於南北朝時代,此處顯然不能應用。那麼,此處之“奴”是否可以作實詞來解釋,其意就是奴隸?如此,則《子奴思我》為名詞的意動用法,“以奴視我”之意,是為控訴詩,後面的《子之賤奴》則為實詞義,與《子奴思我》內容亦相近。作“如”或作實詞講,兩種說法皆可通,姑且存疑。
三 民歌入樂體制與采詩記錄
《采風曲目》雖然是零簡斷章,但它在中國音樂史上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是繼曾侯乙編鐘發現之後,對上古音樂的另一次重要發現。主要體現在:①樂律的記載。除了宮、商、徵、羽四個音階名外,還有穆、和、訐、𩑀等九個變化音名,除了穆音在曾侯乙編鐘中亦曾見到外,其餘音名都是新的發現,可惜竹簡記載於書面上,而無實物如編鐘那樣可以測音擬對。②新發現了許多可入樂的逸詩篇名,這些逸詩按唱的腔調分類排列又從另一側面說明當時的詩都是可以入樂的。
從文學史的角度上,它在春秋時代的歌詩與漢代的采詩之間增補了戰國時代的歌詩記錄,難能可貴。《漢書·禮樂志》云:“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有趙、代、秦、楚之謳。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圓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樂府兼負采詩之責,漢哀帝時被撤消。但東漢的黃門鼓吹署又肩負起樂府的職責,繼續搜集樂府詩。漢代的采詩成績,現在可以見到集中於宋朝郭茂倩所編的《樂府詩集》裡,以相和歌辭最多,已經失去了樂律的記載。
如以漢代的樂府詩和《采風曲目》中的篇名相較,則精神契合之處頗多。如《子奴思我》、《毋
至於《采風曲目》中所記載詩歌的性質問題,是接近於中原的《詩經》一派還是楚風一派,應該是兩者皆有。如《
[i]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16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